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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MarsProxies 数据处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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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https://marsproxies.cn/marsproxies-data-processing-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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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sProxies 数据处理协议

（最近更新：2026年1月｜版本2.0）

本数据处理协议（“数据处理协议”或“DPA”）由以下双方签订：

（1）MarsProxies（Comet Tech Inc.），作为数据处理者（“数据处理者”或“处理者”）；以及

（2）以数据控制者（“数据控制者”或“控制者”）身份签订本 DPA 的自然人或法人。

数据处理者与数据控制者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 鉴于事项

数据处理者提供代理基础设施及相关数据解决方案，包括使数据控制者能够连接互联网并访问代理管理服务（“服务”）的 IP 地址。

数据控制者希望根据 MarsProxies 服务条款（“协议”）获取并使用该服务，本数据处理协议构成该协议的一部分。

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数据处理者将代表数据控制者、为其利益处理个人数据。

鉴于上述事项，双方约定如下：

## 1. 定义

就本 DPA（包括其附件）而言，以下大写术语具有下列含义：

**数据保护法**——适用于本 DPA 下个人数据处理的所有隐私、数据保护及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例如巴拿马共和国2019年第81号法律（即巴拿马个人数据保护法，PPDPL）以及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EU）2016/679（GDPR），及其不时修订或替代的版本。

**数据控制者**——签订本协议、决定个人数据处理目的和方式，并已接受本 DPA 的自然人或法人。

**数据处理者**——MarsProxies（Comet Tech Inc.），根据本 DPA 代表数据控制者处理个人数据。

**个人数据**——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任何信息。

**个人数据泄露**——对传输、存储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个人数据发生的任何意外或非法销毁、丢失、篡改、未经授权披露或访问。

**子处理者**——数据处理者聘用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代表数据控制者处理个人数据的任何第三方分包商。

**服务**——代理基础设施及相关数据解决方案，包括使数据控制者（及/或其终端用户，如适用）能够连接互联网并访问代理管理服务的 IP 地址，所有服务均可通过 [https://marsproxies.cn](https://marsproxies.cn/) 访问。

本 DPA 中未定义的术语，具有本协议中所赋予的含义。

## 2. 角色与责任

2.1 各方应履行其在数据保护法下各自承担的义务。

2.2 数据控制者声明并保证，其已提供所有必需的隐私声明，并已取得使数据处理者能够依据本 DPA 及协议合法处理个人数据所需的一切同意及权利。

2.3 数据处理者仅应根据数据控制者书面确定的指示处理个人数据，除非数据保护法要求其另行处理。

若数据处理者合理认为某项指示违反数据保护法，将告知数据控制者，但数据处理者不负责评估控制者指示的整体合法性。

2.4 数据控制者单独负责：

（一）个人数据的准确性、质量、合法性，以及获取该数据的方式；

（二）确保满足所有必要的透明度、合法性及同意要求；

（三）确保其指示合法；以及

（四）若无法履行本 DPA 下的义务，及时通知数据处理者。

2.5 数据处理者不得故意采取任何会导致数据控制者违反数据保护法的行为。

## 3. 处理范围与子处理者

3.1 处理范围

| 方面 | 描述 |
| --- | --- |
| 主题 | 数据处理者向数据控制者 提供服务。 |
| 目的与性质 | 仅为履行服务而处理个人数据， 并遵循协议约定。 |
| 数据主体类别 | 通过服务由数据控制者处理其 个人数据的自然人。 |
| 个人数据类别 | 控制者提供或通过服务 以其他方式提供的 与上述个人相关的个人数据。 |
| 处理期限 | 在数据控制者使用服务期间， 除法律另有要求外，持续处理。 |

3.2 数据处理者获授权聘用子处理者代表其执行处理工作。

数据处理者应：

（一）确保每家子处理者受书面条款约束，且该条款对个人数据的保护程度不低于本 DPA 所规定的水平；

（二）对其子处理者的行为及疏漏承担完全责任；以及

（三）在附件一中维护一份最新的授权子处理者名单。

3.3 通过签订本数据处理协议并开始使用服务，数据控制者确认其已了解附件一所列的子处理者名单，并据此授权聘用该等子处理者。数据控制者同时就数据处理者未来可能为相同或大致相似的处理目的所聘用的任何子处理者，给予一般性授权。数据处理者在附件一中维护一份最新的授权子处理者名单，该名单可能不时更新，且无需单独通知数据控制者。数据控制者可要求获取当前名单，并可基于与个人数据保护相关的合理理由，通过联系 privacy\@marsproxies.com 就任何新子处理者提出书面异议并说明理由。

如异议成立，数据处理者将合理努力对服务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变更，以避免该被异议子处理者处理个人数据。若数据处理者未能在三十（30）日内完成此类变更，且在技术上和组织上可行的情况下，数据控制者可将终止受影响的服务作为其唯一且排他的救济方式。若部分提供服务不可行，数据控制者可全面终止协议及本数据处理协议。在此情况下，终止日期前到期的所有费用仍应支付，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款，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数据控制者不得就以下事项向数据处理者提出任何进一步索赔：（一）在提出异议之日前对已获授权子处理者的既往使用；或（二）依据本条款终止受影响的服务。双方应在终止前本着诚信原则讨论可能的替代方案。

## 4. 协助与配合

4.1 在考虑处理的性质及可获得信息的前提下，数据处理者应协助控制者：

（一）回应数据主体的请求；

（二）执行数据保护影响评估或事先咨询；以及

（三）落实安全及数据泄露通知措施。

4.2 若任何数据主体或监管机构直接就个人数据处理事宜联系数据处理者，数据处理者应及时将该请求转交数据控制者。

4.3 控制者可通过要求提供合理文件核实合规情况，或在事先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每十二（12）个月至多进行一次审计，除非主管监管机构另有要求。审计须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进行，避免造成不当干扰，且由控制者承担相关费用。

## 5. 责任与费用

5.1 数据处理者因本数据处理协议或与之相关而产生的累计责任，应受协议中规定的限制约束，除非适用的数据保护法不允许此类限制。本数据处理协议不改变协议中约定的双方责任分配方式。

5.2 数据处理者有权就下列原因产生的合理开支、成本及费用要求补偿：

（一）无依据、过度、重复或不合理的配合请求；或

（二）控制者提供的不准确、不完整或非法指示。

## 6. 数据安全与保密

6.1 数据处理者应实施适当的技术与组织措施，保护个人数据免遭意外或非法销毁、丢失、篡改，或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披露，并综合考虑现有技术水平、实施成本、处理的性质、范围及目的，以及对数据主体的风险。

6.2 个人数据的访问权限，应仅限于因履行职责而确有需要的授权员工或承包商，且该等人员均须承担不低于本 DPA 所规定标准的保密义务。

6.3 除以下情形外，数据处理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个人数据：（一）向获授权的子处理者披露；或（二）法律要求披露，此时数据处理者应在合法可行的范围内事先通知数据控制者。

6.4 数据处理者一经知悉发生个人数据泄露，应在不无故延迟的情况下通知数据控制者，并提供充分信息，协助控制者履行其在数据保护法下的义务。

## 7. 期限与终止

7.1 本数据处理协议在数据控制方接受本协议或使用相关服务两者中较早发生之时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7.2 本数据处理协议在数据处理方根据本协议为数据控制方处理个人数据期间持续有效，且无论如何应在向数据控制方提供服务期间持续有效，或按照数据保护法律的其他要求持续有效。

7.3 服务终止或到期后，数据处理方应根据数据控制方的选择删除或返还全部个人数据，并确保次级处理方同样执行该操作，除非法律要求保留数据，或该数据的保留系出于确立、行使或抗辩法律主张之必要。

7.4 本数据处理协议构成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数据处理协议未明确规定的事项，适用协议的相关规定。本数据处理协议条款与协议条款如有冲突或矛盾，以本数据处理协议的规定为准。

## 附件一——授权次级处理方清单

（截至2025年12月）

| 类别 | 子处理方 | 处理目的 | 地点 |
| --- | --- | --- | --- |
| 身份验证与欺诈防范 | iDenfy UAB | 身份验证 | 立陶宛/欧盟 |
| | Intuition Machines Inc.（hCaptcha） | 欺诈防范 | 美国 |
| 客户支持与沟通 | Intercom Inc. | 在线客服支持 | 美国 |
| | Discord Inc.；Discord Netherlands B.V. | 客户沟通 | 全球（美国/欧盟） |
| | Twilio Inc. | 消息平台 | 美国 |
| 数据分析与诊断 | Microsoft Corporation（Clarity） | 应用数据分析 | 美国 |
| | UXIFY LTD | 数据分析 | 保加利亚/欧盟 |
| | Designmodo Inc. | 网站数据分析 | 美国 |
| | Google LLC（Firebase 及 Google Play Store） | 数据分析 | 全球（美国/欧盟） |
| | APPLE INC.（App Store Connect） | 数据分析 | 全球（美国/欧盟） |
| 同意管理与合规 | Usercentrics A/S（Cookiebot） | Cookie 同意管理 | 丹麦/欧盟 |
| 评价与信誉管理 | Trustpilot A/S | 评价 | 丹麦/欧盟 |
| 营销与联盟推广平台 | Meta Platforms Inc. | 营销与数据分析 | 美国 |
| | Google LLC | 数据分析与广告 | 全球（美国/欧盟） |
| | Impact Tech Inc. | 联盟推广网络 | 美国 |
| | Iterable Inc. | 营销自动化 | 美国 |
| | LinkedIn Corp. | 数据分析 | 美国 |
| | X Corporation | 营销 | 美国 |
| | APPLE INC.（App Store Connect） | 营销与数据分析 | 全球（美国/欧盟） |
| 支付处理与账单 | Bitlocus LT UAB | 支付处理 | 立陶宛/欧盟 |
| | Decentralized UAB（CoinGate） | 加密货币支付网关 | 立陶宛/欧盟 |
| | Paddle.com Market Ltd. | 账单管理 | 英国 |
| | Stripe, Inc. | 支付处理 | 美国 |
| | Airwallex（Hong Kong）Limited（支付宝） | 支付处理 | 中国香港/中国 |

## 附件二——标准合同条款与欧洲数据传输

**欧洲经济区数据传输**

如数据处理方处理受 GDPR 约束的个人数据，且该数据被传输至欧洲经济区以外、未获认定具有充分保护水平的第三国，双方同意该传输应受欧盟委员会根据（EU）2021/914 号决定通过的标准合同条款（SCC）第二模块（控制方对处理方）约束，该条款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数据处理协议，构成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就 SCC 而言：

- 数据控制方为数据出口方；
- 数据处理方为数据进口方；
- 适用第7条（加入条款）；
- 第9条（次级处理方的使用）：适用选项二（一般授权）；
- 第11条（救济）：删除可选文字；
- 第17条（适用法律）：双方同意适用立陶宛法律；以及
- 第18条（管辖法院）：争议应由立陶宛法院解决。

双方同意，本数据处理协议第3.1节提供 SCC 附件一所需信息，本数据处理协议第6节提供 SCC 附件二所需信息。上述章节以引用方式并入 SCC。如上述并入章节与 SCC 之间存在冲突，以 SCC 为准。

**英国数据传输**

如受英国 GDPR 约束的个人数据被传输至第三国，则适用欧盟 SCC 的国际数据传输附录（B.1.0版，由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发布）（“英国附录”），该附录以引用方式并入本协议。

- 在英国附录中：

  - 表1（各方信息）：以本数据处理协议中的信息填写；
  - 表2（所选 SCC）：即上文并入的 SCC；
  - 表3（附件）：以本数据处理协议第3.1节及第6节的内容填写；以及
  - 表4：修订选项选择“双方均不适用”。

- SCC 与英国附录之间的任何冲突，应依照英国附录第10节及第11节的规定解决。

## 附件三——CCPA/CPRA 补充协议

1\. 适用范围

1.1 本补充协议适用于数据处理方作为“服务提供商”、数据控制方作为“企业”的情形，相关术语的定义依据经2020年《加州隐私权法》修订的2018年《加州消费者隐私法》（合称“CCPA”）确定。

1.2 本补充协议规范数据处理方仅为根据协议向数据控制方提供服务，或为履行 CCPA 所定义的商业目的，而对个人信息进行的收集、保留、使用及披露行为。

1.3 数据处理方不得为提供服务范围以外的自身独立目的收集、保留、使用或披露个人信息，此类行为不属于本补充协议的适用范围。

2\. 处理限制

2.1 数据处理方不得：

（a）出售或共享个人信息；

（b）出于协议及本数据处理协议所述履行服务的特定商业目的以外的其他目的保留、使用或披露个人信息，CCPA 另行允许的除外；

（c）在双方直接业务关系以外保留、使用或披露个人信息；或

（d）将从数据控制方获取的个人信息与从其他来源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合并，CCPA 及其下属法规明确允许的除外。

2.2 双方确认并同意，双方之间的任何个人信息交换仅为提供服务之目的，不构成 CCPA 意义上的金钱或其他有价对价。

2.3 数据处理方应遵守 CCPA 项下所有适用义务，如其认为自身已无法履行该等义务，应及时通知数据控制方，数据保护法律禁止此类通知的情形除外。数据控制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可采取合理适当的措施制止并纠正数据处理方对个人信息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

3\. 消费者权利协助

3.1 如数据处理方直接或间接收到消费者就其个人信息行使 CCPA 项下权利的请求，数据处理方应及时将该请求转交数据控制方。

3.2 就与服务相关的范围而言，数据处理方应向数据控制方提供合理协助，以助力其响应 CCPA 项下经核实的消费者权利请求，包括访问、删除、更正及退出请求。

3.3 数据处理方应根据数据控制方的书面指示，在商业上合理的时间内，按照 CCPA 的要求及其作为服务提供商的适用范围删除个人信息，但数据保护法律或其他适用法律要求保留、或出于检测安全事件、防范欺诈或非法活动之必要、或 CCPA 另行允许保留的情形除外。

4\. 核实与审计

4.1 应数据控制方的合理书面请求，数据处理方应提供必要信息，以证明其遵守本补充协议。

4.2 数据处理方亦可提供书面证明，确认其理解并遵守 CCPA 项下作为服务提供商适用范围内的义务，每十二（12）个月内提供次数不超过一次，法律另有要求的除外。

5\. 其他条款

5.1 本补充协议对数据处理协议予以补充，并构成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受 CCPA 约束的个人信息处理事宜而言，本补充协议与数据处理协议或协议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2 本补充协议中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其含义以 CCPA 或数据处理协议中的定义为准。
